2022年,黨的二十大召開,提出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這一年,明確了“十四五”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方向和路徑,并檢驗了我國能源綠色發展階段性成果,以風電、光伏為代表的新能源已然肩負起實現“雙碳”目標的重任。
風光保供成績亮眼
2023年1月13日,國新辦舉行“做好能源保供、確保溫暖過冬”新聞發布會。據發布會信息,2022年風電、光伏新增裝機在1.2億千瓦以上,累計裝機將超過7億千瓦,帶動了可再生能源裝機超過12億千瓦,風電、光伏產業已經位列最具競爭力的產業。
新聞發布會透露,隨著風電、光伏發電裝機規模不斷擴大,其在能源保供中發揮的作用也越來越明顯:一是風電、光伏已成為我國新增裝機的主體。二是風電、光伏發電已成為我國新增發電量的主體。三是風電、光伏發電保供作用越來越明顯。根據電網公司調度數據,2022年全國大部分地區風電光伏發電平均出力約占平均用電負荷的15%左右,最高可達40%。2022年迎峰度夏期間,江蘇、山東、浙江等光伏發電裝機大省午間用電高峰期間,光伏平均出力系數達到0.5,有力支撐了能源安全供應。
作為山西首個風電供暖惠民工程,國家電投集團所屬靈丘縣40萬千瓦風電供暖項目是我國較大風電供暖示范項目,到2022年底已經順利運行4年,緩解了冬季供暖期電力負荷低谷時段風電并網運行困難,可保證2312戶易地搬遷居民、135個商業用戶溫暖過冬。
政策支持助力發展
2022年,我國新能源相關發展政策頻頻出臺。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等九部門聯合印發《“十四五”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提出“十四五”時期,可再生能源發電量增量在全社會用電量增量中的占比超過50%,風電、太陽能發電量實現翻倍?!吨泄仓醒?nbsp;國務院關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重點工作的意見》要求,鞏固光伏扶貧工程成效,在有條件的脫貧地區發展光伏產業;深入實施農村電網鞏固提升工程;推進農村光伏、生物質能等清潔能源建設。2022年5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促進新時代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提出了7方面21項具體政策舉措,旨在錨定到2030年我國風電、太陽能發電總裝機容量達到12億千瓦以上的目標,加快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
為支持在交通樞紐及沿線合理布局光伏發電及儲能設施,《“十四五”現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發展規劃》明確,推廣低碳設施設備。規劃建設便利高效、適度超前的充換電網絡,重點推進交通樞紐場站、停車設施、公路服務區等區域充電設施設備建設,鼓勵在交通樞紐場站以及公路、鐵路等沿線合理布局光伏發電及儲能設施。
2022年10月28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下發《關于促進光伏產業鏈健康發展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多措并舉保障多晶硅合理產量,創造條件支持多晶硅先進產能按期達產,鼓勵多晶硅企業合理控制產品價格水平,充分保障多晶硅生產企業電力需求,鼓勵光伏產業制造環節加大綠電消納,完善產業鏈綜合支持措施,推動上中下游平衡協調發展,有序推進光伏產業鏈建設,推動光伏產業鏈的平穩、健康發展。
大基地、分散式“雙管齊下”
2022年7月27日,國新辦舉行“加快建設能源強國、全力保障能源安全”新聞發布會,國家能源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國家能源局把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區為重點的大型風電、光伏基地的建設作為“十四五”新能源發展的重中之重,與國家發展改革委一起全力推動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區為重點的大型風光電基地建設。
2022年11月14日,國家能源局召開四季度網上新聞發布會指出,我國第一批以沙漠、戈壁、荒漠為重點的大型風光電基地已經全部開工建設,第二批項目正在陸續開工、目前正在抓緊推進第三批項目審查。風光大基地項目的推進與落地緊鑼密鼓走上正軌。
《“十四五”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提出,實施“千鄉萬村馭風行動”,大力推進鄉村風電開發。以縣域為單元大力推動鄉村風電建設,推動100個左右的縣、10000個左右的行政村鄉村風電開發。
在有關部門大力推動下,地方開始試水分散式風光發電的“整縣推進”。2022年6月,《吉林省能源局2022年度推進新能源鄉村振興工程工作方案》發布,這是全國首個出臺的省級“新能源+鄉村振興”方案。2022年9月29日,河南省淮濱縣開工建設“千鄉萬村馭風行動”全省試點工程,該工程為“千鄉萬村馭風行動”全國率先編制實施方案、全國率先開工建設的首批試點工程。
2022年12月9日,上海市經信委等四部門印發《上海市工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提出,2022年起新建工業廠房至少使用一種可再生能源,屋頂面積安裝光伏不少于50%;推動既有工業廠房屋頂可利用面積安裝光伏,到2025年安裝不少于1吉瓦,到2030年實現應裝盡裝。這為上海市推動工業企業、園區分布式光伏應裝盡裝按下了快進鍵,也為全國各省市推廣光伏分布式項目建設提供了范本。
“海風”補貼提振信心
繼2021年6月廣東省印發《促進海上風電有序開發和相關產業可持續發展的實施方案》后,2022年,山東、浙江等省表示給予海上風電補貼,為“海風”的發展帶來持續利好。
時任山東省能源局副局長鄧召軍表示,對2022—2024年建成并網的“十四五”海上風電項目,省財政分別按照每千瓦800元、500元、300元的標準給予補貼,補貼規模分別不超過200萬千瓦、340萬千瓦、160萬千瓦。2023年底前建成并網的海上風電項目,免于配建或租賃儲能設施。允許發電企業投資建設配套送出工程,由電網企業依法依規回購,推動項目早建成、早投產。
2022年4月19日,浙江省舟山市發布《關于2022年風電、光伏項目開發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海上風電上網電價暫時執行全省燃煤發電基準價,同時給予一定的省級財政補貼。2022年和2023年,全省享受海上風電省級補貼規模分別按60萬千瓦和150萬千瓦控制、補貼標準分別為0.03元/千瓦時和0.015元/千瓦時。項目補貼期限為10年,從項目全容量并網的第二年開始,按等效年利用小時數2600小時進行補貼。為期10年的項目補貼為海上風電在浙江的發展注入一針“催化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