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國家數據局聯合發布的《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行動方案(2024—2027年)》(簡稱“方案”)提出,建設一批智能微電網項目。鼓勵各地結合應用場景,因地制宜建設智能微電網項目。在電網末端和大電網未覆蓋地區, 建設一批風光儲互補的智能微電網項目,提高當地電力供應水平。在新能源資源條件較好的地區,建設一批源網荷儲協同的智能微電網項目,提高微電網自調峰、自平衡能力,提升新能源發電自發自用比例,緩解大電網調節和消納壓力,積極支持新業態新模式發展.
智能微電網,也稱微電網,是一種由分布式發電、用電負荷、監控、保護和自動化裝置等組成的小型供電網絡,能夠實現內部電力平衡。近年來,隨著新能源和儲能成本的下降,智能微電網的經濟性逐漸顯現,市場已進入商業化應用階段。
微網應用場景眾多,涉及居民、商業、園區、工業用電及虛擬電廠等。智能微電網建設領先的地區為江蘇、廣東、山東、浙江、安徽等分布式能源發展比較集中的省份。
目前,國際上對微電網尚未形成統一的認識,微電網最初由美國電力可靠性技術解決方案協會于1999年提出,目的是將其作為輸電網建設困難情況下提高電網供電可靠性的一種技術。相比之下,歐盟和日本提出微電網的概念,主要是為了解決分布式可再生能源高滲透率接入的問題。而我國提出微電網,旨在促進分布式能源的發展。
結合我國國情,現行國家標準提出了我國微電網的定義,即微電網是由分布式發電、用電負荷、監控、保護和自動化裝置等組成,這是一個能夠實現內部電力電量基本平衡的小型供用電系統。2017年,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發布《推進并網型微電網建設試行辦法》,進一步細化了微電網的基本特征,包括微型、清潔、自治、友好四個方面。
“在國家推動能源轉型和電力市場建設的過程中,涌現出了一些與微電網相似的概念,如增量配電網、分布式智能電網、源網荷儲一體化、新能源直供電等。盡管這些概念在某種程度上與微電網相似,但它們與微電網在特性上存在明顯差異。
為實現國家“雙碳”目標,集中式電源與分布式電源的結合、大電網長距離高壓直流輸電與微電網的建設相結合,已成為發展趨勢。“海量分布式能源的出現為微電網的建設提供了機遇,而以虛擬電廠為代表的新的商業模式的出現進一步證明了這一點。”浙江大學電氣工程學院教授李祖毅認為,多個微電網可以通過公共耦合節點連接到配電網,確保在并網、孤島以及集群模式下的運行。在極端條件下,一個微電網可以為集群中的其他微電網供電,確保關鍵負荷的持續供電。
形成組網、配網與微網協同新形態:建設微電網的核心意義在于其能夠有效促進可再生能源的消納,保障供電的可靠性,這兩方面構成了微電網的獨特優勢,也是推進微電網建設的根本意義所在。
我國微電網的發展歷程可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為探索階段。這一階段主要在學習和借鑒國外的微電網發展經驗,逐步研究和探索我國的微電網技術和發展模式;第二階段為技術應用與示范建設階段。在這一階段,微電網技術得到了實際應用,開展了示范項目的建設,并積累了相關的運行經驗;當前,微電網已步入第三階段,此階段的主要任務是適應新型電力系統的發展需求,形成主網、配網與微網協同發展的新形態。
“微電網以風、光等新能源為主,與大電網相比,新能源的波動性,如光伏的輻照度變化、風速變化導致微電網運行的穩定性難題。”唐成虹分析,微電網具備并網和離網運行模式,并離網切換時的模式控制,尤其在發生短路故障時如何能真正實現并網和離網的不停電切換尚存在技術挑戰。“另外,微電網在頂層設計、統一接口規范和技術標準仍存在空白,如何提高投資回報率和經濟性,形成可持續發展的商業模式也是微電網發展的關鍵因素。”
業內人士普遍認為,微電網發展面臨的一大障礙是運營模式和市場機制不健全,目前缺乏可持續商業模式和成熟運營模式。“微電網參與市場方面,國家政策明確了其可以參與各類電力市場,但目前尚無實施細則,也沒有微電網實際參與市場的情況,導致微電網收益來源較為單一。
建設要“規劃先行”:通過近年示范項目建設,我國在微電網設計、能量管理、控制技術方面已較為成熟,但受限于項目主要以示范為主,微電網技術擴展性、標準化、模塊化程度不高。技術標準方面,現有國標行標主要以技術規范為主,缺乏管理標準。項目應用方面,尚未開展大規模應用,主要以試點示范為主。
為了更好地促進微電網的科學發展,業內人士強調微電網建設要“規劃先行”,其規劃設計是頂層設計的核心環節。最大化吸納可再生能源,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則,進行風光資源評估。
一是規范微電網建設管理,規范微電網準入標準,強化安全供電主體責任,明晰安全責任主體。二是加快標準制修訂工作微電網規劃設計標準和微電網運行維護標準。三是健全運行管理制度,明確微電網并網運行和電力交換應接受電力調度機構的統一調度,以及微電網的供電可靠性和電能質量應滿足國家相關技術要求。四是完善市場交易機制,出臺微電網參與電能量市場、輔助服務、需求側響應等市場實施細則。此外,還要建立系統備用費用機制,完善微電網作為需求側資源參與電網互動和市場交易的支持政策。